法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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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於99年3月2日訂定發布「建築物拆除施工規範」
函轉內政部於99年3月2日以台內營字第0990800820號令訂定發布「建築物拆除施工規範」乙案(詳附件),請轉知 貴會會員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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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都發局修訂「雜項執照注意事項附表、變更使用執照注意事項附表及拆除執照注意事項附表」,自即日起適用
檢送本局修訂「雜項執照注意事項附表、變更使用執照注意事項附表及拆除執照注意事項附表」影本乙份(如附件),自即日起適用,請查照轉知 貴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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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館餐飲類建築物節約能源設計技術規範」第3點、第4點規定發布
函轉內政部99年2月4日台內營字第0990800333號令修正「旅館餐飲類建築物節約能源設計技術規範」第3點、第4點規定發布令乙份,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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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一定規模以下建築物戶數變更申請書」、「臺北市一定規模以下建築物戶數變更建築師簽證表」及修訂相關申辦原則一覽表、流程圖,自即日起實施
檢送「臺北市一定規模以下建築物戶數變更申請書」、「臺北市一定規模以下建築物戶數變更建築師簽證表」及修訂相關申辦原則一覽表、流程圖,自即日起實施,請 查照並轉 貴會會員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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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建築工程之規劃設計,應依照「建築技術規則」有關綠建材使用率應達百分之三十以上之規定(98年7月1日施行)
為落實節能減碳政策,請 貴機關於辦理建築工程之規劃設計,應依照「建築技術規則」有關綠建材使用率應達百分之三十以上之規定(98年7月1日施行),請 查照並轉知 貴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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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臺南縣建築管理自治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條文
核定「臺南縣建築管理自治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條文,如核定本(如附件),復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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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都市發展局「變更使用執照竣工案件注意事項附表」自即日起適用
檢送本局「變更使用執照竣工案件注意事項附表」影本乙份(如附件),自即日起適用,並應於變更使用執照申請時由建築師填註簽證,請查照轉知 貴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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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275條區劃範圍疑義
有關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275條區劃範圍疑義乙案,請轉知 貴會會員,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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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執照申請案首次掛號規定項目審查表」、「建造執照變更設計申請案首次掛號規定項目審查表」、「雜項執照申請案首次掛號規定項目審查表」、「拆除執照申請案首次掛號規定項目審查表」及「變更使用執照申請案首次掛號規定項目審查表」99年1月1日起施行
為「建造執照申請案首次掛號規定項目審查表」、「建造執照變更設計申請案首次掛號規定項目審查表」、「雜項執照申請案首次掛號規定項目審查表」、「拆除執照申請案首次掛號規定項目審查表」及「變更使用執照申請案首次掛號規定項目審查表」(如附件),業經本府98年12月24日府都建字第09863773300號令發布,並於99年1月1日起施行,請 查照並轉知貴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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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臺中市畸零地使用規則第13條修正條文
核定臺中市畸零地使用規則第13條修正條文,如核定本,復 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