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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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285條開放空間容積獎勵上限規定公告」
檢送訂定本縣有關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285條開放空間容積獎勵上限規定公告1份(影本),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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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雲林縣建築管理自治條例」部分條文
所報修正「雲林縣建築管理自治條例」部分條文一案,准予修正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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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或監督建築物拆除時,應依「建築物拆除施工規範」落實執行或監督
請貴公會轉知所屬,於辦理或監督建築物拆除時,應依「建築物拆除施工規範」落實執行或監督,於工地即先做好營建產出物之初步分類,並接續於處理場進行細部分類處理,以利減少營建廢棄物之產出數量,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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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修正「木構造建築物設計及施工技術規範」第9.2點、第9.3點規定
函轉內政部修正「木構造建築物設計及施工技術規範」第9.2點、第9.3點規定一事,請查照轉知貴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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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內政部有關高層建築物採用高速電梯者,其屋頂突出物高度相關規定一案
函轉內政部有關高層建築物採用高速電梯者,其屋頂突出物高度相關規定一案,請查照並轉知貴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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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 「臺北市建築基地整地及基地地面認定原則」自110年3月1日起生效,同日廢止「臺北市山坡地地形申請建築之整地原則」
函轉本府110年2月8日都建字第1093234881號令號令訂定 「臺北市建築基地整地及基地地面認定原則,並自110年3月1日起生效,同日廢止「臺北市山坡地地形申請建築之整地原則」,請查照並轉知貴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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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有關新建建築物濕式貼著飾面材外牆飾材之施工計畫書,並於110年4月1日開始執行
修正有關新建建築物濕式貼著飾面材外牆飾材之施工計畫書,並於110年4月1日開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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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高雄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38條、第72條之3
修正「高雄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38條、第72條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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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新北市「山坡地雜項執照或雜項執照併建造執照申請案自主檢查簽證表、簽證查核表、提案單」及「建造、雜項執照(山坡地建築管理與技術規範)檢核表」
修訂新北市「山坡地雜項執照或雜項執照併建造執照申請案自主檢查簽證表、簽證查核表、提案單」及「建造、雜項執照(山坡地建築管理與技術規範)檢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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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86條及緩衝空間條文(緩衝空間232條→刪除)
修正「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86條及緩衝空間條文(緩衝空間232條→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