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臺南市政府工務局辦理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簽證案件考核處理原則」「臺南市政府工務局辦理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抽查作業執行方式」及「臺南市政府工務局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簽證項目抽查復核小組設置要點」
- 標籤:建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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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內政部營建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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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1-07-01 |
發文字號 | 營署建管字第1100048501號 |
主旨: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辦理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簽證案件考核處理原則」「臺南市政府工務局辦理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抽查作業執行方式」及「臺南市政府工務局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簽證項目抽查復核小組設置要點」業經臺南市政僚工務局修正,請查照。
說明:
依據臺南市政府工務局中華民國110年6月25日南市工管二字第1100527085C號及南市工管二字第1100527085A號函(如附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