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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有關未計入容積樓地板面積之建築物,申請會議室及娛樂室變更為建築物之使用類組使用,應否檢討容積樓地板面積」一案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21-08-19
發文字號 北市都授建字第1100130049號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3214號

主旨:
函轉內政部「有關未計入容積樓地板面積之建築物,申請會議室及娛樂室變更為建築物之使用類組使用,應否檢討容積樓地板面積」一案,請查照轉知貴會會員。


說明:

一、依內政部110年7月26日內授營建管字第1100812269號函辦理。

二、本案納入本局110年內政部建築法令函釋彙編第050號彙編歸類第一組編號第032號。

三、網路網址:http://www.dbaweb.tcg.gov.tw/taipeilaw/Law_Query.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