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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臺北市加強建築物使照核發策進作為一案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21-07-16
發文字號 北市都授建字第1106167452號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2711號

為加強本市建築物使照核發策進作為一案,請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

說明:


一、依110年5月27日使照核發、遏止違建與違規使用複查管理策進作為會議紀錄辦理。

二、旨揭一案,本局擬定策進作為如下:

(一)增列現行承造人及營造業專任工程人員竣工勘驗檢查報告表、監造人竣工勘驗檢查報告表中「本工程上列項目按圖施工完成,並經本人確實現場勘驗符合規定,如有不實願負相關法律責任。」等法律責任字眼(詳如附件),請承、監造人及專任工程人員於使照掛件前,應確實至現地勘驗並簽證。

(二)自110年8月1日起申掛使照案件,應再增加檢附各陽臺現場照片確認現場完工狀況,作為使照核發後複查比對依據,以增加使照複查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