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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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新北市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提列共同負擔項目及金額基準」
檢送本府修正「新北市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提列共同負擔項目及金額基準」,並自104年2月1日起實施,請轉知所屬會員,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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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臺北市都市更新事業(重建區段)建築物工程造價要項」
檢送「修訂臺北市都市更新事業(重建區段)建築物工程造價要項」影本1份,惠請協助轉知所屬會員與轄屬專業機構及成員,相關資訊可至本市都市更新處網站查詢(http://www.uro.taipei.gov.tw),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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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審案涉及環境貢獻度原則-「防災機能加強」項下「減少更新單元地表逕流量」及「於更新單元基地內或筏基設計雨水貯集滲透槽」之容積獎勵項目評定基準
有關「修訂臺北市老舊中低層建築社區辦理都市更新擴大協助專案計畫」都審案,涉及原則三、環境貢獻度原則-「防災機能加強」項下「減少更新單元地表逕流量」及「於更新單元基地內或筏基設計雨水貯集滲透槽」之容積獎勵項目評定基準,詳如說明,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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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修正「內政部辦理都市更新聽證程序作業要點」第2點、第2點之1
內政部103年12月22日以台內營字第1030814355號令修正「內政部辦理都市更新聽證程序作業要點」第二點、第二點之一規定,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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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修正「中央都市更新基金投資都市更新計畫作業要點」部分條文
檢送內政部修正發布「中央都市更新基金投資都市更新示範計畫作業要點」為「中央都市更新基金投資都市更新計畫作業要點」令函及部分修正條文乙份,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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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市都市計畫說明書中載明須經都審地區,依「臺北市都市更新整建維護實施辦法」或「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55條第2項」辦理增設昇降設備案件處理原則
有關本市都市計畫說明書中載明須經都審地區,依「臺北市都市更新整建維護實施辦法」或「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55條第2項」辦理增設昇降設備案件處理原則一案,詳如說明,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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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都市更新案件新版「櫃臺受理案件查核表」
檢送本處受理都市更新案件新版「櫃臺受理案件查核表」(表1-3、表1-4、表1-5)影本各1份,惠請協助轉知所屬會員與轄屬專業機構及成員,電子檔可至本處網站首頁-便捷服務-都市更新協檢服務專區下載(http://www.uro.taipei.gov.tw),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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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司法院釋字第709號宣告都市更新條例部分條文違憲於103年4月26日前已申請、現階段暫緩審議之事業概要處理方式
內政部103年9月29日以台內營字第1030810447號令訂定,關於司法院釋字第709號宣告都市更新條例部分條文違憲於103年4月26日失效後,有關103年4月26日前已申請、現階段暫緩審議之事業概要處理方式,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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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度臺北市容積代金委託估價專業服務案」服務費用價目表
檢送本局「103年度臺北市容積代金委託估價專業服務案」服務費用價目表1份,惠請 貴會協助轉知所屬會員,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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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核釋「都市更新條例」第61條之1第1項規定,有關由都市更新案實施者以外之人申請建造執照執行
核釋「都市更新條例」第61條之1第1項規定,有關由都市更新案實施者以外之人申請建造執照執行事宜,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