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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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更新單元劃定面積未達1,000平方公尺之更新案件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審議原則
訂定「臺北市更新單元劃定面積未達1,000平方公尺之更新案件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審議原則」1案,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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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新北市都市更新案件實施者提供諮詢服務與資訊揭露處理要點」
檢送本府修正「新北市都市更新案件實施者提供諮詢服務與資訊揭露處理要點」,請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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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新北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核算基準」第13點規定
檢送本府修正「新北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核算基準」第13點規定,並自104年12月30日起實施,請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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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臺北市未經劃定應實施更新之地區自行劃定更新單元建築物及地區環境評估標準指標六之重大建設及國際觀光據點認定基準」
訂定「臺北市未經劃定應實施更新之地區自行劃定更新單元建築物及地區環境評估標準指標六之重大建設及國際觀光據點認定基準」,並自104年8月12日起實施。另停止適用本府101年9月27日府都新字第10131767100號公告「『臺北市未經劃定應實施更新之地區自行劃定更新單元建築物及地區環境評估標準』指標六之重大建設及國際觀光據點」,並自104年8月12日起生效,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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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修正「股份有限公司組織之都市更新事業機購投資於都市更新地區適用投資抵減辦法審查要點」
檢送內政部營建署轉知財政部104年6月18日台財稅字第10404567260號令修正「股份有限公司組織之都市更新事業機購投資於都市更新地區適用投資抵減辦法審查要點」發布令影本、修正規定及其對照表,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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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都市更新案件召開鄰地協調會及通知參加自辦公聽會,申請提供第三類謄本之處理方式
為辦理都市更新案件召開鄰地協調會及通知參加自辦公聽會,申請提供第三類謄本之處理方式,詳如附件,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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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自行劃定更新單元前召開鄰地協調會,申請提供第三類土地登記謄本之處理方式
為利申請自行劃定更新單元前召開鄰地協調會,申請提供第三類土地登記謄本之處理方式,詳如附件,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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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度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辦理自行實施更新申請補助作業
檢送「104年度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辦理自行實施更新申請補助作業」公告1份,請 查照轉知 貴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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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新北市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提列共同負擔項目及金額基準」
檢送本府修正「新北市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提列共同負擔項目及金額基準」,並自104年2月1日起實施,請轉知所屬會員,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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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臺北市都市更新事業(重建區段)建築物工程造價要項」
檢送「修訂臺北市都市更新事業(重建區段)建築物工程造價要項」影本1份,惠請協助轉知所屬會員與轄屬專業機構及成員,相關資訊可至本市都市更新處網站查詢(http://www.uro.taipei.gov.tw),請 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