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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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建築工程之規劃設計,應依照「建築技術規則」有關綠建材使用率應達百分之三十以上之規定(98年7月1日施行)
為落實節能減碳政策,請 貴機關於辦理建築工程之規劃設計,應依照「建築技術規則」有關綠建材使用率應達百分之三十以上之規定(98年7月1日施行),請 查照並轉知 貴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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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修正「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
函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修正「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發布令影本(含法規命令條文、總說明及對照表)1份,請 查照轉知 貴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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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臺南縣建築管理自治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條文
核定「臺南縣建築管理自治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條文,如核定本(如附件),復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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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都市發展局「變更使用執照竣工案件注意事項附表」自即日起適用
檢送本局「變更使用執照竣工案件注意事項附表」影本乙份(如附件),自即日起適用,並應於變更使用執照申請時由建築師填註簽證,請查照轉知 貴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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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工業局為98年11月15日起,利用歇業或註銷工廠登記後之建築物設廠申辦工廠登記時,有關建築管理配合事項
檢送內政部營建署函轉經濟部工業局為98年11月15日起,利用歇業或註銷工廠登記後之建築物設廠申辦工廠登記時,有關建築管理配合事項之函文影本乙份,請查照轉知 貴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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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275條區劃範圍疑義
有關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275條區劃範圍疑義乙案,請轉知 貴會會員,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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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軍事機關建築物辦理免建築執照及委請地方政府指示(定)建築線注意事項」98年7月20日修正頒布
函轉國防部為有關該部「軍事機關建築物辦理免建築執照及委請地方政府指示(定)建築線注意事項」已於98年7月20日修正頒布乙案,請 查照轉知 貴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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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要點」第19點條文
檢送修正「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要點」第19點條文乙案,請 查照並刊登政府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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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執照申請案首次掛號規定項目審查表」、「建造執照變更設計申請案首次掛號規定項目審查表」、「雜項執照申請案首次掛號規定項目審查表」、「拆除執照申請案首次掛號規定項目審查表」及「變更使用執照申請案首次掛號規定項目審查表」99年1月1日起施行
為「建造執照申請案首次掛號規定項目審查表」、「建造執照變更設計申請案首次掛號規定項目審查表」、「雜項執照申請案首次掛號規定項目審查表」、「拆除執照申請案首次掛號規定項目審查表」及「變更使用執照申請案首次掛號規定項目審查表」(如附件),業經本府98年12月24日府都建字第09863773300號令發布,並於99年1月1日起施行,請 查照並轉知貴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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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適用「綠建材標章推動使用作業要點」,自99年1月1日生效
函轉內政部建築研究所98年12月8日建研環字第0980008263號函,停止適用「綠建材標章推動使用作業要點」,自99年1月1日生效,請 查照轉知 貴會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