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有關本市原有合法建築物改善完竣後,其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及設備安全檢查報告書填註規定之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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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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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0-11-05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建字第09938398200號 |
收文單位 |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0-11-11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2729號 |
檢送內政部有關本市原有合法建築物改善完竣後,其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及設備安全檢查報告書填註規定之函釋,請 查照。
一、依內政部99年10月29日內授營建管字第0990210512號函續辦。 二、本案納入本七超99年內政部建管法令函釋彙編第141號,目錄第三組編號第013號。 三、網路網址:www.dba.t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