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新建公有建築物之公共廁所設計請確實依內政部營建署訂定之「公共建築物衛生設備設計手冊」設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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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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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0-10-20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建字第09963766100號 |
收文單位 |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0-10-22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2588號 |
有關本市新建公有建築物之公共廁所設計請確實依內政部營建署訂定之「公共建築物衛生設備設計手冊」設計辦理,以維本市公廁服務品質,請 查照。
一、依臺北市議會第10屆第6次定期大會臨時提案辦理。
二、經本局邀請相關單位開會研商結果,認為內政部訂定之「公共建築物衛生設備設計手冊」已有明確規範,如確實依案執行,即可達維持公廁服務品質之目的。
三、旨揭手冊請逕上內政部營建署網站下載,本案已納入本局99年臺北市建管法規彙編第078號,目錄第一組編號第3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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