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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臺北市建築施工損鄰事件爭議處理規則」第六條、第七條及第八條修正草案新制實施,涉及第三方專業公會代表會同複核認定結果等事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23-11-07
發文字號 北市都建字第1126179630號

主旨:
有關「臺北市建築施工損鄰事件爭議處理規則」第六條、第七條及第八條修正草案新制實施,涉及第三方專業公會代表會同複核認定結果等事,請查照。


說明:

一、配合損鄰新制即刻實施及依「臺北市建築施工損鄰事件爭議處理規則」第六條、第七條及第八條修正草案辦理。

二、上開規則第六條新增受理損鄰申請後,應通知建方會同受損疑義戶指定之第三方專業公會代表、監造方現場勘查,並由第三方專業公會複核建方及監造方製作之初步安全認定書及損害責任歸屬初步認定書,該第三方專業公會派員會勘及專業複核費用由建方負擔,先予敘明。

三、為借重貴公會等之專業經驗,以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敬請貴公會等協助辦理上開第三方專業公會之會勘及複核工作;本局受理損鄰申請後,將請受損疑義戶指定其一公會辦理相關事宜,以示公允。另為避免收費標準不一,爰提供「第三方專業複核損鄰新制認定書建議收費參考」及「第三方專業複核損鄰新制認定戶數建議收費對照表」供參。

四、本案納入本局112年臺北市建築法令及函釋彙編第006號目錄第二組編號112059號,網址:dba.gov.taip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