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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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自即日起停止受理申報或補申報達開工標準
本市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自即日起停止受理申報或補申報達開工標準,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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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臨時性建築物之無障礙環境設施檢討設置檢核表」自106年7月31日起實施
檢送「臺北市臨時性建築物之無障礙環境設施檢討設置檢核表」一份,並自106年7月31日起實施,請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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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臺東縣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四條條文
所報修正「臺東縣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四條條文一案,予以核定,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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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建造執照、雜項執照、變更設計委託審查作業」審查作業須知及行政委託評選須知公告
檢送本局辦理「臺中市建造執照、雜項執照、變更設計委託審查作業」審查作業須知及行政委託評選須知公告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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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新竹縣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14條之1及第24條條文
所報修正「新竹縣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14條之1及第24條條文一案,予以核定,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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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臺東縣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四條條文
所報修正「臺東縣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四條條文一案,予以核定,請查照。 復貴府106年6月16日府建管字第1060123884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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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79條之2防火構造建築物垂直區劃內裝修材料疑義
函轉內政部有關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79條之2防火構造建築物垂直區劃內裝修材料疑義,請轉知所屬會員,復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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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坡地範圍內申請建築執照案件審查項目」辦理規定
函轉內政部釋示關於「山坡地範圍內申請建築執照案件審查項目」辦理規定函件影本1份,請查照轉知貴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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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境外綠建築標章申請審核認可及使用作業要點」
函轉內政部訂定「境外綠建築標章申請審核認可及使用作業要點」發布令(含附件)一份,請查照轉知貴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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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建築物已領得建造(雜項)執照尚未開工且仍屬有效者,如有下列(詳說明)注意事項附表列管編號項目,其内容逕為變更如下,無須另行申請
檢送本局106年6月6日北市都建字第10634898801號令1份,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