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2月27日(星期四)召開第17屆109年度會員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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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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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109(十七)會字第0295號 |
發文字號 | 2020-02-05 |
發布日期 | 2020-02-11 |
主旨:本會謹訂於中華民國109年2月27日(星期四)於臺北國際會議中心召開第17屆109年度會員大會,隨函檢附親自出席報到單、委託出席報到單、委託書、提案資料各乙份,敬請踴躍出席,請 查照。
說明:
一、時間:中華民國109年2月27日(星期四)下午1時至下午5時(實際以主席宣布散會時間為準)。
二、地點:臺北國際會議中心大會堂(臺北市信義路五段1號)。
三、凡於109年2月27日前退會、註銷開業或喪失會員資格之會員,不得參加大會。
四、會員親自出席、被委託出席簽到及簽退方式如下:
1.親自出席會員 |
在「親自出席報到單」上簽名,於下午1時至下午2時交給任一報到站工作人員, 領取:1.準時報到紀念品統一超商禮券1000元 2.已報到證明單 3.摸彩券 |
超過下午2時(確實時間以主席宣佈停止辦理報到時間為準)報到會員,不發準時報到紀念品禮券,僅得領取:1已報到證明單2摸彩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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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委託出席會員 |
被委託人憑委託人之「委託書」及「委託出席報到單」,於下午1時至下午2時交給任一報到站工作人員,領取: 1.委託紀念品統一超商禮券500元 |
超過下午2時(確實時間以主席宣佈停止辦理報到時間為準)辦理委託報到者,不發委託紀念品禮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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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親自簽退會員 |
在已報到證明單上簽名(無論準時或逾時報到),於主席宣布散會後20分鐘內親自交給任一簽退站工作人員,領取簽退紀念品統一超商禮券2000元。逾時簽退、提前離開或未簽退會員,不發簽退紀念品禮券。 |
五、請年長或行動不便之會員於報到或簽退時,請逕洽服務建築師(著黃色背心)協助報到或簽退(免排隊)。
六、「已報到證明單」於現場報到時領取,簽退時需繳回,請妥為保管,遺失恕不補發。
七、會中摸彩活動,獎項眾多,中獎率高。
八、交通及停車請自理。響應環保,離開會場前請繳回出席證。
九、大會程序表:
項 目 |
時 間 |
會員報到 |
13:00—14:00 |
主席宣布大會開始並確認議程 主席報告 會務工作報告 |
14:00—14:30 |
確認提案討論之次序 討論提案 臨時動議 |
14:30—17:00 |
散會 |
以主席宣布時間為準(有提前完成之可能,請全程參加,勿暫時離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