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7月1日起實施修正「臺北市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案件查核表」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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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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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9-07-25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083224261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9-07-25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3356號 |
發布日期 | 2019-07-25 |
主旨:有關自108年7月1日起,實施修正「臺北市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案件查核表」一案,惠請貴機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一、依本處108年6月25日北市都建使字第1083215733號函辦理。
二、本局配合內政部營建署107年12月26台內營字第1070820935號令,新增「建築物疑似石綿建材標示表」〈F2-5〉自108年1月1日起生效,其「建築物疑似石綿建材申報系統」已於108年7月1日上線,本市相關查核表同步施行,作業方式可參照內政部營建署網站(http://www.cpami.gov.tw)「主題網站」之「全國建築管理」相關內容辦理。
三、另為提升本市「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與設備安全檢查報告書」品質,仍依前次修正項目於F2-4書表「紀錄簡圖」中,加註繪製比例尺,惟考量檢查員勘檢及製圖所需時間,故予以緩衝至109年1月1日起執行,屆時並請本市公告指定之查核機構加強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