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各機關(構)於本市道路施工時,應遵守「噪音管制法」等相關規定
- 標籤:道路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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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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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8-05-23 |
發文字號 | 北市工新道字第1076004202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8-05-23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1895號 |
發布日期 | 2018-05-24 |
有關各機關(構)於本市道路施工時,應遵守「噪音管制法」等相關規定,請查照。
說明:
一、本處核發之施工許可,僅賦予道路施工之許可,申請人或施工廠商於施工期間,仍應符合各主管機關相關法令,合先敘明。
二、邇來有市民反映,夜間道路施工時,常有施工噪音造成擾寧之情事,故請各機關(構)於本市道路施工時,確實遵守「噪音管制法」及相關規定,並依該法第9條第2項規定訂定之「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恪遵各時段噪音管制標準值之規定;另依同法第8條第1項第4款授權公告「臺北市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區域範圍及時段」第6項,營建工程於本市第1至第3類噪音管制區於規定之時段,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之行為。另重申各機關(構)於夜間施工前,請主動知會本府環境保護局(環保稽查大隊)。
三、有關本市噪音管制區圖冊可逕上本府環境保護局網站查詢,網址:http://noisemap.gov.taipei/sound/main.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