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NEWS

側邊選單開關

:::

最新消息

:::

新北市建築師公會107年11月30日及12月1日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專業檢查人換證回訓講習」

發文單位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發文日期 2018-10-05
發文字號 新北市建師字第1086號
收文單位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2018-10-08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3546號
發布日期 2018-10-15
主辦單位 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聯絡人 許博淳先生
聯絡電話 02-89534420 #103

新北市建築師公會訂於107年11月30日及12月1日舉辦「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專業檢查人換證回訓講習」,隨函檢附報名簡章,惠請有意願參加之會員於11月1日前傳真報名表,敬請踴躍報名,請查照。


一、依內政部104年8月12日內授營建管字第1040812598號函辦理。

二、報名資格:限會員本人(以本會會員優先,倘名額出缺時亦接受臺北市公會、基隆市公會、桃園市公會、宜蘭縣公會等開業建築師本人報名參加)。

三、報名人數:由於場地限制,名額共40名,依報名繳費順序額滿為止(惟報名未達30名者恕不開班)。
※每位專業檢查人證書換發時間不盡相同,本會業與臺北市建築師公會達成協議,爾後上半年度由其辦理回訓講習,本會負責下半年度,請自行斟酌上課梯次,倘此次報名人數額滿,請參加明年上半年度之梯次。

四、課程日期、時間、地點及內容如下:

(一)日期:107年11月30日、12月1日(星期五、六)。

(二)時間:11月30日(星期五)下午13:30~下午16:30。
   12月1日(星期六)上午08:30~下午17:30。

(三)地點:新北市公會第一會議室。

(四)內容:詳報名簡章。

五、本課程已依內政部96.06.21台內營字第0960803535號函「建築師開業證書申請換發及研習證明文件認可辦法」申辦核備;建築師參加本教育訓練之積分,尚需經內政部認可後方得累積換證積分。

六、報名費用:新台幣2,000元整(退訓或離訓恕不退費)。

七、報名後若未能參加時,將依下列規定辦理,且不得由他人頂替:

(一)經報名後,於開課前2日內(不含例假日)通知取消參加者,每名扣500元整,取消者須以書面簽署傳真並請以電話確認。

(二)於開課當日或未通知取消參加者,每名扣2000元整。

八、本次回訓講習備有講義、礦泉水及午餐。

九、繳費方式:

  • 方式一 現金-- 請於上班時間至公會繳交
  • 方式二 電匯-- 帳號:合作金庫銀行板橋分行,(006)0110-717-269438,戶名: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 請於上班時間內傳真(FAX:02-89534426)並立即電詢許博淳先生【89534420#103】確認傳真是否收到。

※恕不接受電話及未附電匯單之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