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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臺北市士林區至善段五小段3-1地號等機關用地(國立故宮博物院)山坡地管制範圍細部計畫案」公告及第2次公開展覽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
發文日期 2024-03-08
發文字號 府授都規字第11330041023號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0844號

主旨:
檢送本市都市計畫「修訂臺北市士林區至善段五小段3-1地號等機關用地(國立故宮博物院)山坡地管制範圍細部計畫案」公告及第2次公開展覽計畫書2份,請查照辦理。


說明:

一、依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12年12月26日北市畫會一字第1123004201號函辦理。

二、本案業經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12年12月14日第812次委員會議審決;依前開會議決議及本案112年11月2日第2次專案小組建議意見,本案變更法令依據修正部分,應依內政部112年10月5日內授國都字第1120830307號函辦理重新公開展覽及說明會。

三、依都市計畫法第19條之規定,請將公告及計畫書,自113年3月11日起於貴區公所公告欄公開展覽30天;另計畫書1份,請妥為保管隨時提供市民閱覽。

四、配合本府推動公文資訊化業務及電子公文節能減紙政策,副本單位除另有標註者外,其餘單位請逕至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公展公告\都市計畫公展項下下載計畫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