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定發布「臺北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辦法相關書表格式」自107年2月12日起生效
- 標籤:危老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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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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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8-02-06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0734021500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8-02-06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0486號 |
「臺北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辦法相關書表格式」業經本局以107年2月1日北市都建字第10734021510號令訂定發布,並自107年2月12日起生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一、依臺北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辦法第21條規定辦理。
二、有關臺北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耐震能力初步、詳細評估流程及相關資訊,得至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網站「危老重建專區」下載參閱。
三、本案納入本局107年臺北市建築法令函釋彙編第007號,目錄第三組編號第003號,網路網址:https://dba.gov.taipei/。
四、本案業已完成臺北市政府法律事務管理系統線上填報作業,系統流水號為第1071302J0002號,提請法務局刊登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