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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公共工程品質,建請視工程之規模、性質及施工環境等考量將規劃設計費與施工費分年編列

發文單位 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07-03-08
發文字號 北市都建字第09675198200號
收文單位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499號

函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示有關為確保公共工程品質,建請視工程之規模、性質及施工環境等考量將規劃設計費與施工費分年編列,請 查照並轉知 貴會會員。

一、依本局96年1月26日北市都祕字第09630607200號函辦理。

二、本案納入本局96年內政部建築管理法規彙編第034號,目錄第一組編號第022號。

三、網路網址:www.dba.t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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