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修正「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附條件允許使用標準」第2條附表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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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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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9-10-17 |
發文字號 | 府授都規字第10830976832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9-10-17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4468號 |
檢送本府108年10月17日府都規字第10830976831號公告預告修正「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附條件允許使用標準」第2條附表草案,請查照。
一、依臺北市法規標準自治條例第29條第2項準用第8條及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辦理。
二、請協助自108年10月18日至108年10月24日止,於貴公所張貼旨揭公告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