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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4條通案處理原則疑義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18-03-05
發文字號 北市都授建字第10746462800號
收文單位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0718號

函轉本府文化局釋示有關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4條通案處理原則疑義,經107年1月30日研商會議後決定處理原則一案,請查照轉知貴會會員。


一、依本府文化局107年2月1日北市文化文資字第10730207600號函辦理。

二、本案納入本局107年臺北市建管法令函釋彙編第012號,目錄第一組編號第004號。

三、網路網址:www.dba.t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