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臺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培訓執行計畫」並自107年9月3日起生效
- 標籤:危老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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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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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8-08-24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0761083172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8-08-27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3005號 |
修正「臺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培訓執行計畫」業經本局以107年8月24日北市都建字第10761083171號令發布,並自107年9月3日起生效,請查照。
一、依臺北市法規標準自治條例第37條第1項第1款及第42條規定辦理。
二、本案業已完成臺北市政府法律事務管理系統線上填報作業,系統流水號為1071302J0015,提請法務局刊登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
三、本案納入本局107年臺北市建管法令函釋彙編第056號,目錄第三組編號第018號。
四、網路網址:http://www.dbaweb.tcg.gov.tw/taipeilaw/Law_Query.aspx。
五、本案刊登107年8月30日第165期市府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