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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辦理「道路維護施工證」施工,自113年2月1日起,須先行完成套圖作業

發文單位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發文日期 2024-02-07
發文字號 北市都建施字第1133009616號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0556號

主旨:
有關辦理「道路維護施工證」(簡稱維護證)施工,自113年2月1日起,須先行完成套圖作業一案,請轉知貴會所屬會員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本府工務局113年1月26日北市工道字第1133002739號函辦理。

二、同函副請本府都市發展局住宅工程科及本市都市更新處,如有道路施工挖掘工程請配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