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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臺北市建築物室內裝修申請案件涉及「內湖科技園區夾層違建」檢討相關書表及「違建占用圖例」,自113年4月1日起實施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24-03-06
發文字號 北市都授建字第1136094766號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0823號

主旨:
修正本局建築物室內裝修申請案件涉及「內湖科技園區夾層違建」檢討相關書表及「違建占用圖例」,自113年4月1日起實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說明:

一、依本局113年2月6日北市都建字第1136090225號函之建築物 室內裝修抽查作業專案小組會議決議辦理。

二、本次修訂重點如下:

(一)針對本市內湖科技園區夾層違建,同「臺北市違建夾層 屋處理方案」報備列管之夾層違建處理方式:非屬上開 列管之夾層違建,應於申請室內裝修時,於申請竣工審 查前自行拆除,並檢附拆除後照片。

(二)「違建及占用圖例」排版修訂。

三、本案納入本局113年臺北市建築管理法規彙編第003號, 目 錄第3組,編號第113012號;網路網址:http://www.dbaweb.tcg.gov.tw/taipeilaw/Law_Query2.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