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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臺北市區道路施工交通安全設施須知」自110年12月29日生效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22-01-11
發文字號 北市都授建字第1113005278號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0183號

主旨:
函轉本府有關廢止「臺北市區道路施工交通安全設施須知」自110年12月29日生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請查照。


說明:
依本府111年1月4日府授工土字第1103028303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