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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申內政部營建署105年12月7日內政部臺內營字第1050816475號函修正「公共工程及公有建築工程營建剩餘土石方交換利用作業要點」

發文單位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發文日期 2023-04-10
發文字號 北市都建施字第1126106828號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1379號

主旨:
函轉本府「重申內政部營建署105年12月7日內政部臺內營字第1050816475號函修正「公共工程及公有建築工程營建剩餘土石方交換利用作業要點」」一案,詳附件,請查照。


說明:
依本府112年3月30日府授工土字第1123008644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