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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動物用藥零售業」使用場所於本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土地及建築物使用組別及使用項目之認定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
發文日期 2023-03-07
發文字號 府授都規字第1123013701號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0857號

主旨:
有關「動物用藥零售業」使用場所於本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土地及建築物使用組別及使用項目之認定一案,修正如說明,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本府都市發展局案陳該局111年9月28日「本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有關動物用藥零售業規定研商會議」結論及本市動保處112年2月23日動保防字第1126001799號函辦理。

二、查經濟部公司行號及有限合夥營業項目代碼「F207070動物用藥零售業」,前依內政部營建署87年6月編印「推動工商登記與建築技術規則、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各行業分類規定統合資訊化系統」歸屬本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25組:特種零售業乙組」,先予敘明。

三、惟經本市動保處表示「動物用藥零售業」使用場所對鄰近環境影響性低,又申請登記前開營業項目之使用場所樣態多元,除少數場所專營動物用藥零售外,水族館及寵物食品用品零售業場所皆有販賣動物用藥之狀況,故因應動物用藥零售業產業多元之狀態,及該行業於住宅區設置之需求,有必要再予檢視其歸組。

四、復經本府都發局邀集相關單位研商,獲致共識考量現行「動物用藥零售業」使用場所之樣態,將該行業認屬本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19組:一般零售業甲組(二十九)寵物食品及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