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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新建建築物外牆飾材施工管理,乾式施工如採用後置式錨栓和預埋式錨栓工法,應加強施工中檢測並於竣工後確實辦理簽證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18-05-04
發文字號 北市都授建字第10733272900號
收文單位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2018-05-04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1596號

為加強新建建築物外牆飾材施工管理,針對乾式施工如採用後置式錨栓和預埋式錨栓工法,請轉知所屬會員應依說明事項加強施工中檢測並於竣工後確實辦理簽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本局105年5月30日北市都建字第10563375700號函續辦。

二、為因應氣候劇烈變遷,預防建築物外牆飾材脫落,恐嚴重造成公共安全議題,本局前於105年5月30日北市都建字第10563375700號函要求本市新建建築物外牆飾材自105年7月1日起分別於申報二樓版勘驗時應檢附施工計畫書及申報竣工勘驗時應檢附竣工報告書並由承造人、專任工程人員及監造人辦理簽證負責等行政規定。

三、另針對建築物外牆飾材如以乾式施工並採用後置式錨栓和預埋式錨栓等工法時,應確實依據建築物外牆錨栓混凝土結構設計規範修正規定1.3.8及1.3.9等相關規範,其使用之後置式錨栓和預埋式錨栓依據ACI355.2規範之規定,即外牆混凝土屬開裂混凝土之區域應使用具檢驗機構檢驗符合規定之錨栓等桿件,請轉知所屬會員應依上開說明事項加強施工中檢測及竣工後確實辦理簽證,以符合施工安全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