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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臺北市松山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細部計畫)案」內涉及建築物退縮留設之露台及建物屋頂綠化面積檢討方式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
發文日期 2022-01-18
發文字號 府授都規字第1103110845號
收文單位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2022-01-19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0301號

有關「臺北市松山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細部計畫)案」內涉及建築物退縮留設之露台及建物屋頂綠化面積檢討方式

主旨:有關本府108年4月25日公告實施「臺北市松山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細部計畫)案」內涉及建築物退縮留設之露台及建物屋頂綠化面積檢討方式一案,復如說明,請查
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都市發展局案陳貴事務所110年12月16日(110)彥北松字第1101216001號函辦理。
二、按108年4月25日府都規字第10830178021號公告「臺北市松山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細部計畫)案」陸、七、(二):「配合都市綠軸意象,建築物樓層退縮留設之露台及建物屋頂應予以綠化,綠化面積應達50%」,其綠化面積准依「臺北市綠建築自治條例」及「臺北市新建建築物綠化實施規則」等法令據以檢討。
三、本案副請各公會轉知會員知悉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