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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臺北市自行劃定更新單元重建區段作業須知」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
發文日期 2021-12-24
發文字號 府都新字第11060258652號
收文單位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2021-12-28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5019號

主旨:修正「臺北市自行劃定更新單元重建區段作業須知」部分規定,業經本府110年12月24日府都新字第11060258651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
一、檢送修正「臺北市自行劃定更新單元重建區段作業須知」部分規定發布令 l 份,相關資訊可至本市都市更新處網站查詢( https://uro.gov.taipei/ )。
二、本案業已完成臺北市政府法律事務管理系統線上填報作業,系統流水號為1101301J0002,惠請法務局刊登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並請各區公所協助張貼發布令於公佈欄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