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訊息

LAWS

側邊選單開關

:::

修正發布「防止貯存系統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第15條

發文單位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發文日期 2022-10-11
發文字號 環署土字第1111133979D號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4429號

主旨:
「防止貯存系統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第15條業經本署於111年10月11日以環署土字第1111133979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命令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為響應節能減碳,旨揭辦法修正發布相關資料詳細內容,於發布日起3日後,請紙本受文者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下載參閱, 或至本署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址: https://oaout.epa.gov.tw/law/)下載參閱。

二、本次修正重點為因應政府推動雙語政策,針對事業申請引進國外認證之監測方法,倘檢具之國外認證機構原文認證文件屬英文者,則免附中文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