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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新北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核算基準」第12點規定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日期 2016-05-27
發文字號 新北府城更字第1053414528號
收文單位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2016-06-01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1768號

檢送本府修正「新北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核算基準」第12點規定,請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


依據本府105年5月27日新北府城更字第10534145281號令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