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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已領得建造執照之建築基地擬變更設計申請基地範圍變更,不增加基地面積,是否得依內政部87年7月2日台(87)內營字第8772186號函適用原建造執照申請時之法令一案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23-09-06
發文字號 北市都授建字第1120134716號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3746號

主旨:
函轉有關已領得建造執照之建築基地擬變更設計申請基地範圍變更,不增加基地面積,是否得依內政部87年7月2日台(87)內營字第8772186號函適用原建造執照申請時之法令一案,請查照並轉知貴會會員。


說明:

一、依內政部營建署112年8月17日內授營建管字第1120811135號函辦理。

二、本案納入本局112年內政部建管法令函釋彙編第112067號,目錄第一組編號第042號。

三、網路網址:http://www.dbaweb.tcg.gov.tw/taipeilaw/Law_Query2.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