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臺北市拆除執照工程申報開工時應檢附拆除施工計畫書報本局備查,自114年5月1日起計畫書內容請依「拆除計畫書目錄」逐項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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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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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5-04-07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146086136號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1563號 |
主旨:有關本市拆除執照工程申報開工時應檢附拆除施工計畫書報本局備查,自114年5月1日起計畫書內容請依「拆除計畫書目錄」逐項檢討,惠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查照辦理。
說明:
一、依「臺北市拆除執照暨拆除工程施工管理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二、為強化拆除工程之施工管理,有關本市拆除執照工程於申報開工時依「臺北市拆除執照暨拆除工程施工管理作業要點」第四點檢附拆除施工計畫書,其計畫書內容應依「拆除計畫書目錄」逐項檢討。
三、本案納入本局114年臺北市建築法令及函釋彙編第114012號,目錄第二組,編號第00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