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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市新建建築物於設計規劃階段,對於空調家電及外牆附掛物等應整體規劃,並依內政部研訂之「空調家電安裝與維修空間規劃設計指導原則(草案)」檢討辦理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23-08-04
發文字號 北市都授建字第1126146644號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3248號

主旨:
有關本市新建建築物於設計規劃階段,對於空調家電及外牆附掛物等應整體規劃,並依內政部研訂之「空調家電安裝與維修空間規劃設計指導原則(草案)」檢討辦理,詳如說明,請查照並轉知貴會會員。


說明:

一、為強化建築物源頭設計確保公共安全及市容觀瞻,本市新建建築物於設計規劃階段,請依內政部研訂之「空調家電安裝與維修空間規劃設計指導原則(草案)」檢討將空調家電之形式、位置、操作、管維空間及其他外牆附掛物納入整體規劃配置,並納入公寓大廈管理以避免未來增設變更。

二、另申請新建建造執照時,除於執照附表注意事項加註:「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對公寓大廈周圍上下、外牆面,如變更或設置廣告物、鐵鋁窗、空調室外機支架及水塔等設置於建築物外牆附掛物之類似構造物,除應依法令規定辦理外,自整體規劃、施工及後續管理維護,應建立完整登錄及管理機制,並應要求確實履行職業安全衛生法等相關規定,所有權人、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應善盡管理維護之責,後續亦應落實定期巡檢及檢修,並轉載於公寓大廈規約中。」並請納入公寓大廈規約範本。

三、檢送旨揭指導原則(草案)1份。

四、本案納入本局112年臺北市建築法令函釋彙編第042號,目錄第1組編號第021號,網路網址:http://www.dbaweb.tcg.gov.tw/taipeilaw/Law_Query2.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