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請貴會推薦符合參與綠建築標章及建築能效標示評定作業之建築師,擔任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綠建築標章及建築能效標示評定專業機構儲備評定小組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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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單位 | 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 |
|---|---|
| 發文日期 | 2026-02-25 |
| 發文字號 | 全建師會(115)字第0152號 |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0831號 |
| 發布日期 | 2026-03-02 |
有意擔任台灣建築中心綠建築標章及建築能效標示評定專業機構儲備評定小組成員之建築師,請填妥附件表格後,送公會統一彙整。
主旨:敬請貴會推薦符合參與綠建築標章及建築能效標示評定作業之建築師,擔任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綠建築標章及建築能效標示評定專業機構儲備評定小組成員,詳如說明,並請於115年3月4日前函送推薦資料,請查照。
說明:
一、依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115年2月5日中建環字第1153060449號辦理。
二、推薦建築師資格如下:
(一) 開業執業滿五年以上。
(二) 曾設計取得綠建築標章或建築能效標示,或具候選綠建築證書、候選建築能效證書案例者。
(三) 須檢附個人資料表、聘任同意書、授權書及設計案例佐證資料。
三、設計案例佐證文件應包含:
(一) 建造執照或使用執照。
(二) 綠建築標章或建築能效標示證書(含候選證書)。
四、隨函檢附相關表件各1份,請彙整完整資料後於115年3月4日前函送本會,資料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