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疫情提升至三級警戒,有關桃園市建築工程辦理施工前鄰房現況鑑定現勘作業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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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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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1-06-04 |
發文字號 | 桃建施字第1100039980號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2224號 |
發布日期 | 2021-06-09 |
主旨:
為本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提升至三級警戒,有關本市建築工程辦理施工前鄰房現況鑑定現勘作業,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為因應本市疫情三級警戒,考量疫情傳播風險及實務執行,有關依「桃園市建築工程施工損害鄰房爭議事件處理辦法」第4條及第13條規定辦理鄰房現況鑑定現勘作業,請依下列措施辦理:
(一)請貴單位視情況調整鑑定現勘日期,以儘量減少辦理現勘為原則。
(二)如仍辦理鑑定現勘,經受鑑定房屋所有權人表示不予配合該次鑑定,該次鑑定通知不予計算。
二、上開措施,自即日起至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宣佈本市解除第三級警戒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