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資訊局有關申辦公文電子交換作業通知事項
- 標籤:電子公文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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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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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8-05-22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0748931300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8-05-22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1876號 |
發布日期 | 2018-05-23 |
函轉本府資訊局有關申辦公文電子交換作業通知事項,敬請轉知貴會所屬會員,請查照。
說明:
一、依本府資訊局107年5月16日北市資系字第1073007698號函辦理。
二、本案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如有申請相關作業時,原個案辦理回覆之作業,將改以統一每月1次回覆,並以每月15日做為時間區隔,併予敘明。
臺北市政府資訊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5月16日
發文字號:北市資系字第1073007698號
主旨:
有關本府機關所管法人或非法人團體申請加入本府電子交換中心,即曰起本局改為每月審查1次,審查結果統一回復,請轉知所管法人或非法人團體,請查照。
說明:
一、本府秘書處於106年12月14日修訂本府公文電子交換作業要點,允許登記立案於本府之法人或非法人團體申請加入本府電子交換中心,合先敘明。
二、為達成公文減量與提升整體行政效率,原1件電子交換申請案件即回復1次審查結果公文,擬改為本局每月15日為審查機關之申請案件收件截止曰,逾該日之申請表併入下月辦理,本局於每月底30或31日前處理完成,統一回復審查機關審查結果,並請審查機關於通知申請連線用戶時免副本予本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