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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建築師公會各項建築執照審查收費標準表

發文單位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發文日期 2021-09-09
發文字號 110(十七)會字第1988 號
發布日期 2021-09-09

主旨: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自110 年9 月16 日起委託本會辦理「建築執照審查作業」,符合本會受委託之建築執照審查業務範圍之案件,申請人可自行選擇向本會或建照科申請,隨函檢送本會各項建築執照審查收費標準表(如附件一),敬請 查照。
說明:
一、 本會受委託之建築執照審查業務範圍如下:
(一)、已完成都市更新審議或都市設計審議之建造執照(含變更設計)案,但屬下列類型之一者除外:
1、基地規模大於6000 平方公尺。
2、山坡地涉及水土保持計畫審查。
3、保護區原有合法房屋整建。
4、農舍案。
5、併建照辦理現有巷廢止、改道。
6、併建照辦理認定建築線。
7、增設室內公用停車空間(停車獎勵案件)。
8、涉及鄰避性、公共安全環境影響之用途設施如(加油站、變電廠、精神病院…)。
9、其他因政策需求經臺北市政府市發展局公告案件。
(二)、雜項執照但屬下列類型之一者除外:
1、山坡地涉及水土保持計畫審查。
2、連續壁基地規模大於6000 平方公尺者。
3、農舍案。
4、併執照辦理現有巷廢止、改道。
5、併執照辦理認定建築線。
(三)、變更使用許可但申請變更之樓地板面積超過1000 平方公尺者除外。
(四)、拆除執照。
二、 向本會申請各項建築執照審查者,除建造執照(含變更設計)案應先至本會繳交「代收會員業務酬金」、「事業費」,再至市府地下二樓繳交審查費外,其他各項執照請逕至臺北市政府地下二樓【建築執照審查室】申請掛號及繳交審查費。
(一)建築執照受理掛號時間:
週一至週五上午9 時至12 時及下午2 時至5 時。
(二)建築執照審查時間:
週一至週五上午9 時30 分至12 時及下午1 時30 分至5 時30分。
三、 審查費繳交方式:
(一)掛號時請繳交審查費:匯款或即期支票。
(二)銀行戶名、帳號: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華南銀行世貿分行 156100007511
(三)請先至銀行繳交審查費後再憑收執聯至【建築執照協審室】開立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