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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111年度會員團體保險」第2次招標公告

發布日期 2022-05-26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111年度團體保險投標須知

 

一、機關名稱: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二、標案名稱:本會111年度會員團體保險。

三、投標廠商資格:

1.領有保險業公司登記之人壽保險公司(限人壽保險公司)。有營業項目之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路下載)。

2.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設立之人壽保險公司,並提供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所核發之人壽保險業營業執照。

3.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4.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5.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6.近5年內曾承攬員工人數600人以上團體保險業務之實績並須檢附相關證明(合約或保單影本)。

四、全份招標文件包括:投標須知、投標廠商資格證明自主檢查表(附件一)、標單(附件二)、投標封套(附件三)。

五、投標文件須於111年6月9日上午10時00分前,以郵遞、專人送達至臺北市建築師公會,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二段51號13樓(聯絡人及電話:羅巧倩02-23773011分機223)。

六、領標方式:臺北市建築師公會網站下載(網址:http://www.arch.org.tw)

七、履約時間:111年8月31日0時至112年8月31日0時止

八、開標日期:111年6月9日中午12時。

九、開標地點:本會(信義區基隆路二段51號13樓)開標。

十、開標方式:採資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

十一、本會可依序由最低標保險公司個別議價並參照下列條件決標:

1.保險公司信譽及服務品質。

2.標單內容附加之優惠條件。

十二、本標案無投標廠商家數之限制。

十三、得標保險公司未能依本會所訂日期前完成簽約手續者視同棄權,本會得另行辦理,廠商不得異議。

十四、保險內容:

1.對象:本會會員、會務人員、及其配偶和子女(投保至23歲且未婚)團體保險投標需具以下條件:

2.承保年齡:詳標單,依年齡分別投保。

3.投保內容:

(1)意外傷害保險80萬元(年滿15歲),意外傷害保險61.5萬元(未滿15歲),最高承保至85歲。

(2)意外傷害醫療保險(實支實付型)2萬元,亦可轉為意外傷害醫療保險(日額型) 元※日額型金額由投標廠商自行填寫※,最高承保至85歲。

(3)因疾病或意外住院日額健康保險(日額型1,000元),每次住院最高給付180日,包含加護病房保險金、燒燙傷病房保險金、住院手術保險金及門診手術保險金,最高承保至85歲。

4.要保人數及年齡:本會保有契約有限期間變更、增加、減少被保險人之權利,其實際人數名單有異動由本會主動通知承保保險公司,若有中途退保者,則應自本會提出申請後核實退還未到期保費。

本會截至111年3月止年齡分布如下:

年齡

會員

眷屬

會務人員

合計

95~99歲

3

 

 

3

90~94歲

5

 

 

5

85~89歲

21

 

 

21

80~84歳

54

3

 

57

70~79歳

437

88

 

525

60~69歳

606

120

1

727

50~59歳

750

84

6

840

40~49歳

363

50

15

428

30~39歳

80

9

18

107

20~29歳

1

40

10

51

10~19歳

 

63

1

64

1~9歳

 

47

 

47

 

2320

504

51

2875

5.有經驗退費制度。

6.申請理賠時檢附醫院收據正本或收據影本(加蓋醫院官防章),即可辦理申請。

7.既有保戶免填健康告知書,新加保人員保險年齡超過65歲需提健康告知書。本保險自保單生效日起承接要保單位原承保公司之保險效力,視同一連續契約,唯要保單位須提供承接當時原承保公司之保單、名冊或其他足以證明延續保險效力之證明文件。

8.團體保險理賠統計:

期間

會員理賠金額

眷屬理賠金額

金額總計

10808~10908

2,467,950

506,018

2,973,968

10909~11008

2,611,271

761,718

3,372,989

11009~1110520

3,351,728

351,505

3,703,233

合計

8,430,949

1,619,241

10,050,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