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政府機關用戶使用公文電子交換服務之法規遵循事項
- 標籤:公文電子交換
- 瀏覽人次:895
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
發文日期 | 2018-05-09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0734650900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8-05-09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1678號 |
發布日期 | 2018-05-10 |
函轉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通知非政府機關用戶使用公文電子交換服務之法規遵循事項,敬請轉知貴會所屬會員,請查照。
說明:
一、依臺北市政府資訊局107年5月4日府授資系字第1072103110號函辦理。
二、本案請貴會通知所屬會員,如有申請相關作業時,應確實遵守相關規定,以免遭中止服務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