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回覆有關於110年5月12日會員大會提案中「指定第15屆(合法)理監事會暨由大會現場推派5名共組大會主席團」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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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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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1-04-13及2021-04-16 |
發文字號 | 北市社團字第1103051277號及北市社團字第1103054240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21-04-13及2021-04-16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1354號及北市師會字第1409號 |
發布日期 | 2021-04-27 |
主旨:有關貴事務所來函說明將於110年5月12日台北市建築師公會會員大會中提案以「指定第15屆理監事會暨由大會現場推派5名共組大會主席團(整理小組)」案,請本局指定「整理小組」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主旨:貴會函詢有關指定15屆(合法)理事會成立主席團於今(110年)下半年間召開110年度臨時會員大會是否適法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