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中央氣象署自113年1月1日起不再受理單獨來函查詢「氣象法之禁止或限制建築地區」之環境敏感地區案件,若有查詢案件,請以環境敏感地區單一窗口平台結果為依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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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交通部中央氣象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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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3-11-16 |
發文字號 | 中象觀字第1120052705號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5241號 |
發布日期 | 2023-12-18 |
主旨:
本署自113年1月1日起不再受理單獨來函查詢「氣象法之禁止或限制建築地區」之環境敏感地區案件,若有查詢案件,請以環境敏感地區單一窗口平台(網址:https://dland.cpami.gov.tw/SEPortal)結果為依歸,請查照。
說明:
本署業提供最新相關圖資予旨揭平台,查詢結果原則與本署判釋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