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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建築師公會修正後「建築執照加強技術審查收費辦法」並自112年1月1日起實施

發文單位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發文日期 2023-03-28
發文字號 新北市建師字第0297號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1289號
發布日期 2023-04-11

主旨:
有關新北市建築師公會(以下簡稱本會)修正後「建築執照加強技術審查收費辦法」並自112年1月1日起實施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本會111年10月12日新北市建師字第1107號函諒達。

二、本會為協助設計建築師對建築執照有關建築技術規則及土地使用分區管制部分之確認,經主管機關同意由本會加強技術審查,為考量作業成本及籌措作業經費來源,特訂定「建築執照加強技術審查收費辦法」(如附件一)以為因應,合先敘明。

三、本會建照協審係基於服務建築師執行案件,係屬全套性服務,其服務事項如下:

(一)公會派駐8名會務人員於協審室辦理建照協審行政事務,所有人事費用及相關支出皆由公會負擔。

(二)每週一至五上午辦理建照協審,每組協審建築師3人,審查案件僅一件至三件,以少量審查案件確保協審品質。

(三)每週三上午辦理建照個案爭議平台,成員為建照科股長、承辦人、公會協審室召集人及協審小組成員、抽查室召集人、法規研究委員會主委,設計建築師若對協審案或抽查案法規認定有疑義,皆可免費申請協調,直接解決個案問題,所有費用由公會負擔。

(四)協審完成案件送至建照科承辦後,由本會會務人員協助追蹤列管進度。

(五)建照核准後核對副本由本會派員辦理。

(六)每月與新北市政府工務局辦理建管法規通案協調會,解決建照審查產生之法規通案問題,相關費用由公會負擔。

(七)申辦建照辦理時間由電腦列管,超過時間案件系統自動跳出,由新北市政府工務局總工程司遨請設計建築師及起造人,主動個案關懷協助輔導。

(八)建照核准後之建照抽查由公會建築師擔任抽查委員,出席費由公會負擔。

(九)核准後之綠建築抽查由公會建築師擔任委員辦理,出席費由公會負擔。

(十)年辦理2次建照協審講習,訓練、提升審查建築師的審查品質。

四、本會自實施建照收費協審後,不斷滾動檢討、精進各項協審服務,除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協助建照申請案外,亦已邁入全案服務階段,協助順利取得建照。甚而由公會服務准照後之綠建築抽查與建照抽查,秉持重質不重量配套式之協審服務理念,為合理反應服務成本,酌予調整部分審查費,實非得已,尚祈貴會明察諒解、支持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