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針對新型冠狀肺炎疫情管制措施之調整,新北市建築工程鄰房現況鑑定及損壞鑑定之會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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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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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1-07-09 |
發文字號 | 新北工施字第1101293445號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2645號 |
發布日期 | 2021-07-13 |
主旨:
為配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針對新型冠狀肺炎疫情管制措施之調整,本市建築工程鄰房現況鑑定及損壞鑑定之會勘,自110年7月13日起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遵辦。
說明:
一、依據本局110年5月26日新北工施字第1101009913號函辦理。
二、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業於110年7月8日發布新型冠狀肺炎疫情管制措施之調整,爰本市建築工程之鄰房現況鑑定及損壞鑑定,自110年7月13日起調整為可發函通知鄰房現況鑑定,又現場會勘人數等仍應符合該中心發布之管制規定;另受鑑定之鄰房如因對於疫情及鑑定人進入其建築物有疑慮者,仍以民眾之意願為依歸;餘可按本市損鄰處理程序第12點規定辦理。
三、相關公會及各監造建築師、承造人及其專任工程人員、工地主任對前開執行內容方式如有疑義,請逕向本局施工科或案件所屬承辦人洽詢。
四、本局後續將視疫情發展情形機動調整執行方式,尚請密切配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