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新北市建築師公會修訂「新北市建築師公會建築執照加強技術審查收費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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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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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5-04-18 |
發文字號 | 新北市建師字第0452號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1963號 |
發布日期 | 2025-04-24 |
主旨:修訂「新北市建築師公會建築執照加強技術審查收費辦法」,並自即日起實施,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114年3月24日第6屆第13次理事會決議辦理。
二、新增拆照備註:案件撤案或遭駁回者,審查費用依審查次數每次扣除10,000元至無餘額止,剩餘部分退還。無審查次數者,酌收行政作業費5,000元,餘款退還。
三、加強技術審查費用之計算方式,依法定工程造價分級距後臚列,詳收費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