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疫情趨緩易發生職業災害之趕工作業,應加強安全衛生設施,必要時加派人力監督管理,落實各項防災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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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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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1-12-20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建施字第1106217143號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4890號 |
發布日期 | 2021-12-21 |
主旨:
有關疫情趨緩易發生職業災害之趕工作業,應加強安全衛生設施,必要時加派人力監督管理,落實各項防災機制,請轉知貴會所屬會員依說明事項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本府都市發展局110年12月16日北市都工字第1103109387號函辦理。
二、鑒於近期疫情趨緩及年終將至,事業單位為達工程進度或訂單需求而多有趕工情事,請督導各工程在經濟復甦及各行業工作量能需求增加下,除持續維持職場防疫作為外,並應確實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相關規定辦理,對於疫情趨緩易發生職業災害或工安事故之趕工作業,應加強安全衛生設施,必要時加派人力監督管理,落實各項防災機制,切勿因趕工及疏忽而釀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