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自114年1月1日起委託本會辦理「建築執照審查作業」
- 標籤:建照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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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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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4-12-31 |
發文字號 | 113(十七)會字第3519號 |
發布日期 | 2024-12-31 |
主旨: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自114年1月1日起委託本會辦理「建築執照審查作業」(如附件一),符合本會受委託之建築執照審查業務範圍之案件,請申請人逕向陽管處申請掛號,並得自行選擇由陽管處或本會審查,擇本會審查者請於本會審查日前完成繳納審查費,隨函檢送本會受理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各項建築執照審查收費標準表(如附件二),敬請 查照。
說明:
一、 本會受委託之建築執照審查業務範圍如下:
(一)總樓地板面積495m2以下建造執照(含變更設計)。
(二)雜項執照。
(三)補辦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
(四)變更使用執照(許可)。
二、 選擇由本會審查各項建築執照者,除建造執照(含變更設計)案應先至本會繳交「代收會員業務酬金」、「事業費」,再至陽管處申請掛號,其他各項執照請逕至陽管處申請掛號。
三、 各項執照審查時間由本會會務人員電聯通知排定審查時間,請於本會審查日前完成繳納審查費。
(一)建築執照審查地點:本會會議室或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
(二)建築執照審查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
四、 審查費繳交方式:
(一)於公會通知申請人後,請於審查日前繳交審查費,銀行戶名、帳號: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華南銀行世貿分行 156100007511
(三)請先至銀行繳交審查費後再憑收執聯至公會開立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