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頒修正「臺北港收容公共工程營建剩餘土石方作業規定」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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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
|---|---|
| 發文日期 | 2023-10-31 |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建施字第1126172309號 |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4572號 |
| 發布日期 | 2023-11-08 |
主旨:
函轉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頒修正「臺北港收容公共工程營建剩餘土石方作業規定」一案,詳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依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112年10月4日基港工字第1122216519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