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臺北市人行道範圍及固定設施物位置測量工作規範」
- 標籤:轉知
- 瀏覽人次:1001
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
發文日期 | 2019-05-24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083206542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9-05-27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2237號 |
發布日期 | 2019-05-28 |
主旨:檢送本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依「臺北市人行道範圍及固定設施物位置測量工作規範」修訂建照工程之建築出入通路及排水系統辦理自費開闢計畫道路案,竣工勘驗時起造人應備竣工文件函文資料,詳如附件,請轉知所屬會員周知,請查照。